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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房工作制度
2015-01-05 00:00  

1、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患者的姓名、年龄、药品名称、剂量、服用方法、禁忌症等,审查后方能调配。

2、配方时要精神集中,细心谨慎,处方调配后,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。

3、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。

4、含有剧毒药品、麻醉药品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毒、限、剧药品管理制度,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管理规定来执行。

5、对有错误的处方,如: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,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医师联系,更正后再发药。有责任拒绝不规范和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。

6、药房人员必须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,应经常向医生介绍新药信息,定期做出购药计划,避免药物积压、浪费和缺药。对购回的药品认真校对验收,避免错漏。

 7、药房人员必须秉公办事,廉洁奉公,坚持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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